2022年度甘肃敦煌西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中心部门决算

2023-8-21 17:33:20 人评论 次浏览 分类:政务公开

2022年度甘肃敦煌西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中心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敦煌西湖管护中心的主要职责和任务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自然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自然保护区的各项管理制度,统一管理自然保护区;调查自然资源并建立档案,组织环境监测,保护自然保护区内的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组织或者协助有关部开展自然保护区的科学研究工作。

二、机构设置

敦煌西湖管护中心为省林业和草原局直属的全额财政拨款事业单位,县级建制,核定编制25人。截止2022年年底,单位编制人数25人,实有在职人员25人,退休人员5人。管护中心内设办公室、计划财务科、保护监测科、科研管理科等4个职能科室,下设芦草井保护站、多坝沟保护站、后坑保护站、玉门关保护站、土梁道保护站、崔木土等6个基层保护站。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以上报表详见附件1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均为5235.90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522.29万元,增长92.95%,主要原因是2022年人员经费和项目资金增多。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4346.9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300.50万元,占98.93%;其他收入46.48万元,占1.07%;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3204.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2.87万元,占12.57%;项目支出2801.76万元,占87.4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5162.59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增加2519.99万元,增长95.36%。主要原因是2022年人员经费和项目资金增多。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77.8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97.29万元,增长78.48%。主要原因是2022年人员经费和项目资金支出增多。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0.25万元,支出决算为30.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2.42万元,支出决算为22.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结余资金未完成实际支付,已暂扣为个人所得税,待2023年年初纳税系统开启将及时完成支付。

3.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277.97万元,支出决算为3096.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5.9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下达未纳入年初预算的项目,故决算数大于预算数。

4.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8.79万元,支出决算为28.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02.8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80.5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4.92万元,增长20.57%,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实有在职职工人数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个人采暖补贴、对个人补助奖励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22.2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08万元,增长10.29%,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实有在职职工人数增加。公用经费用途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我中心2022年度无机关运行相关经费。

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9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2万元,下降2.17%,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培训项目减少。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2339.1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03.1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048.8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7.1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339.1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339.1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6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5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中心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2.70万元,支出决算为2.7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22万元,下降7.53%,主要原因是我中心贯彻落实《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严格财政支出管理的通知》(甘办发〔2020〕28号)等规定,压减了相关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万元,下降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2.60万元,支出决算为2.6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2万元,下降7.14%,主要原因是是严格按规定控制公务用车管理和使用压缩了相关支出。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万元,下降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2.60万元,支出决算为2.6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2万元,下降7.14%,主要原因是是严格按规定控制公务用车管理和使用压缩了相关支出。

3.公务接待费年预算数为0.10万元,支出决算为0.10万元,决算数等于预算数。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2万元,下降16.67%,主要原因是我中心贯彻落实《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严格财政支出管理的通知》(甘办发〔2020〕28号)等规定,压减了公务接待费支出。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5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二级项目9,共涉及资金381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999万元,中央财政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700万元,中央财政湿地生态效益补偿项目2000万元,中央财政国家重点野生动植物保护补助项目55万元,省级财政森林草原防火补助资金20万元,省级财政林业草原有害生物防治资金10万元,省级财政林政执法工作经费2万元,省级财政林业和草原火灾风险普查工作经费21万元,省级财政森林植被恢复项目5万元9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79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2022年,本部门预算支出项目9个,当年财政拨款3812万元,全年支出1937.15万元,执行率50.82%。通过自评,有4个项目结果为“优”,2个项目结果为“良”,1个项目结果为“中”,2个项目结果为“差”。

二、绩效自评结果

(一)绩效目标自评表

(详见附件2)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2022年,本部门预算支出项目9个,当年财政拨款3812万元,全年支出1937.15万元,执行率50.82%。通过自评,有4个项目结果为“优”,2个项目结果为“良”,1个项目结果为“中”,2个项目结果为“差”,分项目自评情况分析如下:

(一)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999万元

1.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下达资金999万元,实际完成投资606.36万元,未完成支出392.64万元(包含工程质保金5.25万元)。

2.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为加强护林员队伍管理,按照公益林区划界定的面积和范围,管护中心在年初与各管护站签订了管护责任书、合同,并签订了年度综合目标考核责任书、森林防火责任书,并开展日常巡护工作,确保了林地安全。通过补植造林、病虫害防治、草场改良及保护区基础社建设等措施,有效提保护区防火、有害生物防治和巡护能力,提高管护工作效率,促进林区稳定。

3.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99.93万亩国家公益林管护工作,有效管护率100%,聘用专职护林员42人,国家级公益林有效管护率达到100%,完成护林员年度培训4次。

2)效益指标:国家级公益林提供管护岗位带动就业人数42人,面向社会群众全年有责投诉发生数0次,保护区环境得到改善。

3)满意度指标:通过宣传提高了当地群众生态保护意识,认识了生态保护的重要性,调动了广大群众爱林护林、参与生态建设的积极性。通过社会走访调查,社会反响好,群众满意度较高。

4.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及下一步改进措施

第二批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资金下达时间为2022年5月,实施方案于8月底批复,由于项目资金下达及方案批复时间较晚,加之疫情影响,部分工程未能按期完成招投标,致使工程实施进度缓慢。下一步我们将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加大资金支付力度,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二)中央财政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700万元

1.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中央财政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下达资金700万元,实际完成投资415.01万元,未完成支出284.99万元(包含工程质保金10万元)。

2.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为加强湿地管护队伍管理,按照湿地管护面积,年初管护中心聘用了23名专职管护人员,开展湿地日常巡护工作,有效的遏制人为活动对湿地生态环境的影响,在保护区土梁道、玉门关管护区域小马迷兔和榆树泉湿地区域,通过平茬复壮等措施实施湿地植被恢复。开展湿地保护宣传活动,有效提高了当地群众湿地保护意识,认识了保护湿地的重要性。开展湿地资源调查,做好国际重要湿地申报的前期准备工作。

3.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湿地保护与恢复1处,湿地植被恢复面积200公顷,聘用湿地管护人员23人,实施湿地有害生物防治面积800公顷,湿地资源有效管护率达到100%。

2)效益指标:提供管护岗位带动就业人数23人,面向社会群众全有责投诉发生数0起,项目实施对保护区湿地生态环境改善效果达到90%以上。

3)满意度指标:通过社会走访调查,社会反响好,群众满意度较高。

4.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及下一步改进措施

项目实施方案于8月批复,方案批复相对较晚,加之疫情影响,部分工程未能按期完成招投标,致使工程实施进度缓慢。下一步我们将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加大资金支付力度,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三)中央财政湿地生态效益补偿项目2000万元

1.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中央财政湿地生态效益补偿项目下达资金2000万元,实际完成投资823.1万元,未完成支出1176.9万元。

2.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项目实施后,使保护区湿地植被得到进一步恢复,候鸟及其它湿地野生动物栖息和繁殖地生态环境得到有效改善,促进生态系统的物质循环和流动,充分发挥调节气候,恢复项目区生物多样性,增强湿地水源涵养功能。同时,促进提高保护管理、科学研究、宣传教育能力和水平,维持湿地生态系统稳定、更好发挥自然保护区的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

 3.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湿地保护与恢复1处,湿地资源有效管护落实情况达到100%。

2)效益指标:面向社会群众全有责投诉发生数0起,项目实施对保护区湿地生态环境改善效果达到90%以上。

3)满意度指标:通过社会走访调查,社会反响好,群众满意度较高。

4.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及下一步改进措施

项目资金下达时间为2022年8月,实施方案于9月批复,项目资金下达及方案批复时间较晚,加之疫情影响,部分工程未能按期完成招投标,致使工程实施进度缓慢。下一步我们将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加大资金支付力度,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四)中央财政国家重点野生动植物保护补助项目55万元

1.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中央财政国家重点野生动植物保护补助项目下达资金55万元,实际完成投资50.13万元,未完成支出4.87万元(包含工程质保金0.6万元)。

2.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重点对保护区内后坑、马圈湾、哈拉奇和西井子等区域的野生动植物进行保护和栖息地生境的改善。通过采取对现有野生动物安全越冬过春的保护,进一步加强野生动物的保护措施,改善保护区野生动物的栖息环境,提高野生动物保护能力,同时也有效的保护了区域内野生植物的完整性和生物多样性;通过对野生动物在保护区内的迁徙活动进行监测,充分掌握野生动物的种群数量、分布范围、活动路线及受威胁因素等,为保护区研究野生动物的迁徙及生境保护提供有效的科学数据,建立野骆驼和普氏野马分布监测机制,扩大重点保护对象的种群数量,为今后野骆驼和普氏野马放归与保护工作提供示范;通过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的宣传力度,防止外来人员对野生动物的干扰,使广大人民群众对野生动物保护工作有了更多更深的认识,对野生动植物繁衍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维护生态安全,起到积极的作用。

 3.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维修野马、野骆驼放归区围栏10千米,制作野生动物保护警示牌4块,野生动物有效保护率达到100%,巡护人员技术培训1期80人次,野生动物救护饲草料购置80000千克。

2)效益指标:面向社会群众全有责投诉发生数0起,项目实施对保护区湿地生态环境改善效果达到90%以上。

3)满意度指标:通过社会走访调查,社会反响好,群众满意度较高。

4.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及下一步改进措施

(五)省级财政森林草原防火补助资金20万元

1.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省级财政森林草原防火补助下达资金20万元,实际完成投资19.55万元,未完成支出0.45万元(工程质保金)。

2.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通过防火巡护道路维修、防扑火装备储备购置、防火巡护监测管理、防火机具维修、防火宣传及业务培训等项目的实施,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国家及甘肃省关于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要求,按照"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工作方针,加强森林草原防火组织指挥、预测预报和林火扑救"的三个体系"建设,把森林草原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落实到实处,建立健全森林草原防火预防和扑救体系,全面提升森林草原火灾科学防控水平,严防森林草原火灾事故发生,为保护区森林草原防火做出新的贡献。

 3.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维修森林防火道路3公里,防扑火装备储备购置100套,新建防火警示宣传牌2块。

2)效益指标:面向社会群众全有责投诉发生数0起,森林草原防火效果达到100%。

3)满意度指标:通过社会走访调查,社会反响好,群众满意度较高。

4.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及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六)省级财政林业草原有害生物防治项目10万元

1.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省级财政林业草原有害生物防治项目下达资金10万元,实际完成投资0万元,未完成支出10万元。

2.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及下一步改进措施

项目资金下达计划文件于2022年6月下达,由于项目资金下达计划文件较晚,项目实施方案编制无依据,致使错过了最佳防虫期,因此我中心决定于2023年4-5月进行病虫害防治,并完成资金支付。

(七)省级财政林业和草原火灾风险普查工作经费21万元

1.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省级财政林业和草原火灾风险普查工作经费下达资金21万元,实际完成投资21万元。

2.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开展甘肃敦煌西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森林和草原火灾的风险要素调查,重点隐患调查,查明区域抗灾能力。开展森林和草原火灾风险评估,编制保护区管护中心、资源管护站森林和草原火灾风险系列专题图,修订和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风险区划和防治区划。利用森林和草原火灾风险普查软件系统,建立分类型、分区域、分层级的保护区管护中心森林和草原火灾风险普查数据库。

3.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防火普查样地建设14个。

2)效益指标:面向社会群众全有责投诉发生数0起。

3)满意度指标:满意。

4.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及下一步改进措施

(八)省级财政林政执法工作经费2万元

1.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省级财政林政执法工作经费下达资金2万元,实际完成投资2万元。

2.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完成2022年度保护区内林政执法日常巡护工作。

3.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全年完成巡护次数50次执法人员培训4次。

2)效益指标:面向社会群众全年有责投诉发生数0起。

3)满意度指标:社会反响好,群众满意度较高。

4.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及下一步改进措施

(九)省级财政森林植被恢复项目5万元

1.项目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省级财政森林植被恢复项目下达资金5万元,实际完成投资0万元,未完成支出5万元。

2.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及下一步改进措施

项目资金12月下达,由于资金下达时间较晚,因此未能形成支出。下一步我们将尽快组织实施。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upload/202308/21/202308211743271026.xls

          附件2:/upload/202308/21/202308211744112609.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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